,我真的很懊恼。
怎么了?口渴?要点冷饮吗?没关系啦!别客气。
虽然那个像在玩游戏的分发信封方式很奇特,但这么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在会议上塑造一场充满戏剧性的心理战,怎么说呢?仔细想想,那是“犯人”为了拿到内定资格而精心打造,经过精密计算的创新分发方法。
小组讨论举行之前,“犯人”除了自己之外,偷偷调查其他人不为人知的阴暗过去,试图打击对手的评价;不过就算想到这一招,实际上最困难的是如何公布这些调查到的事。即便尽是些诈欺、堕胎,还有那个什么……酒店上班、霸凌,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但要是直接说出来,这种像侦探一样偷偷摸摸调查别人的行为只会被质疑人格有问题。就算可以拉低对手的评价,自己的评价也会跟着下滑,只是离内定资格越来越远,本末倒置罢了。
所以要告发的话,起码要由第三者,至少要有个不知道是谁的人,透过他来告发才行,所以“犯人”必须准备信封。问题是,一个装着所有人丑闻的大信封只是搁在桌上,怎么样也不可能激起告发之战,只会被当作危险物品尽快处理掉罢了。
所以“犯人”把告发内容分装成几个信封,然后分发到每个人的手上。因为必须这么做,所以他也得准备对自己的告发内容才行。明明有六个人,却只揭露五个信封的内容确实很奇怪。当所有信封都打开时,要是唯独自己没被告发的话,不就摆明了自己就是犯人,所以“犯人”必须准备一份对自己不利的告发信。
虽然无法清楚想起当时提出的是什么样的假设,但我记得有类似这样的论点。总之,“犯人”可以选择的路大概有两种,一种是据理说明告发内容根本是假的;另一种是自己被告发的罪行较为轻微。
但我察觉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实还有个最重要的“第三种战术”。当我发现时,真的有一种终于解开超难数学公式的成就感,同时也有一股被抢先一步的懊恼感。原来如此,原来还有这种方法啊!虽然是个误區,但其实非常简单,只是不是我这种人想得出来的方法就是了。
那就是让喜欢“犯人”的人,拿着告发“犯人”的信封。
光是这样,“犯人”就能轻易回避对于自己的告发,所以为了指示谁要拿着谁的照片,纸上必须写着“还有,谁的照片在谁的信封里”这行字。你手上的信封装着你最喜欢的人的照片——不过,只怕对方还不知道这一点,就已经打开信封了。其实,要想回避这般风险的方法很简单,只要从会议开始不久,便一直强烈主张“不该打开信封”就行了。就是这样。任谁都会一直附和心上人的意见,看到心上人一直据理力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