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东西」在轮回,它从一生旅行到另一生。但在佛教里,我们不相信有一个独立和不变的实体,譬如说灵魂或自我,它可以在肉体死后还存在。我们相信,让生命和生命之间相连系的,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最微细层面的意识。Guru喇嘛解释道:
根据佛教的解释,最终极的创造元是意识。意识有不同的层面。我们称为最内部的微细意识总是在那儿。那个意识的连系作用几乎是永恒不变的,就像宇宙粒子。在物质的领域里,那是宇宙粒子,在意识的领域里,那是「明光」(ClearLight)……「明光」,以其特殊的能量,能够和意识连接。
轮回发生的正确过程,可以从下例获得很好的说明:
在轮回过程中,相续的存在,并不像珍珠项链的珍珠,由一根线(灵魂)串连而成,线穿过所有的珍珠;相反的,它们像堆成一落的骰子。每一个骰子都是分开的,却支撑着它上面的骰子,因此在功能上是相连接的。在骰子之间并没有实体,只有因缘作用。
在佛教经典中,对于这个因缘作用的过程,有非常清晰的描述。佛教圣者那先比丘(Nagasena),针对米邻陀王(KingMilinda)所提出的一连串问题,就曾经做过说明。
米邻陀王问那先比丘:「当某人重新出生时,他跟刚才去世的人相同呢?还是不同?」
那先比丘回答:「既非相同,也非不同……请告诉我,如果有一个人想点灯,它能提供整个晚上的光吗?」
「能。」
「初夜分的火焰与中夜分……或后夜分的火焰相同吗?」
「不。」
「那是说初夜分是一盏灯,中夜分是另一盏灯,后夜分又是另一盏灯?」
「不,那是因为同一盏灯的光照亮整个晚上。」
「轮回非常相似:一个现象生起,同时另一个现象停止。所以,在新存在之意识里的动作,既不与前一个存在之意识里的动作相同,也没有不相同。」
米邻陀王又请那先比丘举另一个例子,说明这种依存关系的正确性质,那先比丘就把它比做牛奶:凝乳、牛油或牛油炼都可以用牛奶制成,却和牛奶不同,只是要完全依赖牛奶才能制成。
米邻陀王于是问:「如果没有『生命』(being)从一个身体传到另一个身体,那么我们不就可以不受过去世恶业的果报了?」
那先比丘举了这个例子:有一个人偷了别人的芒果,他所偷的芒果,与另一个人原先拥有和种植的芒果并不完全相同,这么说来他还应该接受处罚吗?
那先比丘解释,这个偷儿必须受罚的理由是:被偷的芒果,因为它们的主人先播了种才生长出来。同理,因为我们在某一世做了善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