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石。她还是不乐意的样子,用手轻轻推他。他已经下探到蓓蕾般的肚脐附近,实在无可躲藏了。他的脸在她平坦的小腹上来回摩擦,让她感受胡茬痒痒的刺痛。
他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他在犹豫。这种事上他与普通大众没什么区别,既不保守,也不算开放。别的什么都可以,只这一口,他不太喜欢。就算人是自私的吧,在给予和索取这两者之间,他更喜欢索取。以前夫人也扭扭捏捏地示意过他,他尝试了一次就放弃了。不为什么,也许内心里觉得自己还是个人,是个男人,需要尊严的男人——他也搞不明白这码事怎么就和尊严挂上钩了。从这点上说,他觉得女人的奉献精神更大些。他疲倦了或是不想了,夫人就会很温存地软玉包容,一点点让他雄风大振。最初他看见夫人在他身下悉心劳作时,内心既是激动又有感激,会报以感恩的心去婆娑老婆散乱的长发。可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认为这是家庭生活中必备的工作,若少了这一环,倒似吃饭不喝汤,睡觉不洗脚一般不自然了。老婆也曾抱怨过,略带娇嗔的那种,“不公平,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服务你?”他则狡辩说:“各有所长。俗话说长舌妇嘛!长舌不是缺点,它好工作啊!我不行,我舌头短。瞧!”他翘起舌头,让老婆看他的舌带,的确比较短。这也是他不善言辞的原因。
他是那种一紧张,说话就有点结巴的人。他注意过,不少男人都下意识地结巴。所以每次看到笨嘴拙舌的男人,他就心生好感,颇有同病相怜的感怀。老婆曾经跟他说过:“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撒谎的时候,眼里都会放出真诚的光芒。还有你的小动作——你一撒谎就揉搓大拇指。”为此,他特地照着镜子纠正这一该死的恶习。依稀记得电影《赌神》里周润发演的老千似乎就有这毛病,没想到这一富贵的习惯也被他传染上了。不过最近他已经改了说谎的习惯了,确切地说,他的遮掩的本事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他会避重就轻,他保证,他所说的都是真的,但不是所有的真的都说出来。这就是技巧。因为说谎是件很麻烦的事。老婆曾讽刺他,“每次记得把自己的谎言写在记事本上,隔两天翻看一下,免得谎话多了自己也记不得。”他也头疼,为保持前后一致着实费劲。最讨厌的是,谎言原本应该是关键时刻才用的,说得溜了,就习惯成自然了,连一些可有可无的事也随口抹上蜜。这不是好习惯,会令他的信誉度由AAA降至AB.自从跳出那个蠢笨的怪圈以后,他觉得轻松多了。选择性语言比信口开河要方便得多。
他抬起头来,冲身下扭曲如蛇的她眯眼一笑,说,“知道我最讨厌什么食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