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弊病却已先发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