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以上两章中,从群己关系上讨论到社会结构格局。也在那章里提出若干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知道这些生疏名词会引起读者麻烦,但是为要标明些在已有社会学辞汇里所没有确当名词来指称概念,不能不写下这些新标记。这些标记并没有使完全满意,而且也有容易引起误会地方。譬如有位朋友看过那章分析之后,曾摇头说,他不能同意说中国乡土社会里没有团体。他举出家庭、氏族、邻里、街坊、村落,这些不是团体是什?显然们用同名词指着不同实体。为要把结构不同两类“社群”分别出来,所以把团体词加以较狭意义,只指由团体格局中所形成社群,用以和差序格局中所形成社群相区别;后者称之作“社会圈子”,把社群来代替普通所谓团体。社群是切有组织人群。在那位朋友所列举各种社群中,大体上都属于所谓社会圈子性质。在这里可以附带说明,并不是说中国乡土社会中没有“团体”,切社群都属于社会圈子性质,譬如钱会,即是赊,显然是属团体格局;在这个分析中只想从主要格局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差序格局和社会圈子组织是比较重要。同样,在西洋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同样存在,但比较上不重要罢。这两种格局本是社会结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得清,在事实上常常可以并存,可以看得到不过各有偏胜罢。
在概念上把这两种格局和两种组织区别出来并不是多余,因为这个区别确可帮助们对于社会结构上获得许多更切实解,免除种种混淆。在这里将接着根据这套概念去看中国乡土社会中基本社群,“家”性质。
想在这里提出来讨论是们乡土社会中基本社群,这社群普通被称为“大家庭”。在《江村经济》中把它称作“扩大家庭”Expandedfamily。这些名词主体是“家庭”,在家庭上加个小或大形容词来说明中国和西洋性质上相同“家庭”形式上分别。可是现在看来却觉得这并不妥当,比较确当应该称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作“小”。
提出这新名词来原因是在想从结构原则上去说明中西社会里“家”区别。们普通所谓大家庭和小家庭差别决不是在大小上,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个有十多个孩子家并不构成“大家庭”条件,个只有公婆儿媳四个人家却不能称之为“小家庭”。在数目上说,前者比后者为多,但在结构上说,后者却比前者复杂,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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