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把镜头调到1/16,整个程序再重复一遍。把三脚架和相机拿到小溪当中去,安置好,印上脚印的淤泥向后移去。这段连续镜头再完整地拍一遍。装一卷新的柯达彩卷,换镜头,把24毫米的装上,把105毫米的放进口袋,涉水而上,离桥近些,调整。对好,核对光线,拍三张照,再照几张备用作为保险。
把相机竖起来,重新构图,再拍,同样的场景,依次拍摄。他的动作没有一点不灵便之处,一切都是那么娴熟,每个动作都有道理,意外情况都得到效率的专业化的处理,不落痕迹。
上得岸来,背着器材穿桥,同太阳赛跑。现在进入紧张阶段。抓出已经装好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的相机,把两架相机都套在脖子上,爬上桥后的树。树皮扎破了手臂——“去他妈的!”继续爬。现在高高在上,从一个角度望见桥,小溪上正闪着阳光。用特写仪把桥顶单独划出,然后是桥的背阴影面。就在水边读仪器的指数,把相机架好,拍九张照片,再拍备份照,把相机放在塞在树桠杈之间的背心上,换相机,换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又照了十几张。爬下树,再下河岸,架起三角脚,再装上柯达彩卷,构图从第一批一样,不过是从小溪对面照的。把第三架相机从包里拉出来,那是架旧sp测距离的相机,现在是拍黑白照了。桥上的光线一秒钟一变。紧张的二十分钟——这种紧张只有军人。外科医生和摄影师才能体会——罗伯特·金凯把背包甩进卡车,沿来过的路驶回去。离镇西的桥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如果他赶快的话还可能在那里照几张照。
尘土飞扬,点起骆驼烟,卡车颠簸前进,驶过那间朝北的白木屋,驶过了理查德·约翰逊的信箱。没有她的影子。你能期待什么呢?她是结了婚的,过得挺不错。你也过得不错。谁需要这些麻烦事?美好的夜晚,美好的晚餐,美好的女人。就让它这样吧,不过,天哪,她真迷人。她身上有一种什么,使我目光很难从她身上移开。
他绝尘而过弗朗西丝卡住处时,她正在牲口棚里劳动。牲口的喧闹声掩盖了一切路边的声音。而罗伯特·金凯正向桥驶去,追光逐年地疾驰而过。第两座桥也很顺利。那桥在山谷中,在他到达时周围雾还末散尽。他通过300毫米的镜头取得的景是左上角一轮大太阳,其余部分是通向桥的蜿蜒的白石路和那座桥本身。
然后他在那老式测距离相机中收进了一个农夫赶着一匹浅棕色的比利时马拉着一辆车在白色的路上走。这是最后的旧式老乡了,金凯想着,笑了。当好镜头来到时,他是知道的,他拍摄时已经能想见最后印出来是什么样。拍竖镜头时他留下了一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