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招你使去,没招你死去年轻人,别太计较了。”高哥在事中监督的办公桌上蹦出这么一句。
对于这些,我早就清楚明白,而且,已然接受。我觉得自己也没太大的本事,现在的条件也算不错,再多不如意,至少保证了我衣食无忧。我不计较,因为计较不起。我不过是随口抱怨几句,以表示我仍然是那个既贫且贱的安然。
我把颈上的玉豆角叼在嘴里,不想再参与这个话题。这不是个让人开心的话题,他只是不断不断地提醒着我和其他所有人,我们都在为了生存而妥协,有时是无奈,有时是惰性。我显然是后者,我甚至觉得没有什么可以打破我这种惰性。
还是暮雨好,至少他在努力谋求一种他想要的生活。
所有的话题都能让我想到他,翻来覆去,不厌其烦。
因为休息了一周,夜班都是别人替的,所以白天一天忙过,晚上还要值夜班。从旅游回来我就没见过他,要说也才三天,可是,恋爱中的人时间不是按天计的,是按秒计的,我从不知道时间这么难熬。
趁着上厕所,我拨通了暮雨的电话。一般我不太在他上班的时间给他打电话,因为他是在工地里,不知道高空还是地面,不知道在干什么,他们那个工作有时候也挺危险的,全是大型机器,一个分神,磕着、碰着、摔着都不是小事。基本上我上班的时间他也不会联系我,因为知道我手里的活虽然没有伤筋动骨的危险,但是万一指头一抖,可能就是负担不起的损失。
只不过,我实在是太想他。
电话很快接通了,混在巨大的机器轰鸣声里的安然俩字落进耳朵,醉心的温柔透过信号漫到手指上,我不自觉傻笑起来。
“恩。”说什么呢昨晚抱着电话说了那么久。
“今天不忙啊”低缓清朗的调子像是夹在和风里的细雨,丝丝凉甜。
我很无耻地决定跟他腻歪一下儿,故意拉长了音调,“忙”
“今晚还值班吗”
“值”继续腻歪。
“那我中午去看你。”那边儿的声音说道。
“真的啊”我立马精神起来,我想见他都想疯了,可是,“你能有时间吗”
“有。”他的话就像一只手,柔柔地拂过我心尖。
于是当我从厕所出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神采飞扬了。
什么压迫不压迫,敲诈不敲诈,算个屁啊有种喜悦可以盖过一切的不如意,让人觉得活着的美好足以抵消任何辛苦,让人对每一天都充满期待。
爱上一个人,世界就成了的陪衬。
暮雨过来时,正好一堆人等着办业务,我瞄到他进门,规规矩矩地去拿了号,然后捡了个可以看到我的位置坐下。他身上还穿着灰色的工地服,脖子里汗津津的,逆光的角度现出金灿灿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