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吃饭吖?当然有时间!
于是,推周六下午某场相亲,拒吴越邀酒,杂七杂八事情概往后延。特意换最中意衣服,带着很久没有过种叫做雀跃心情去参加这个饭局。
饭店是韩暮雨选,定在家骨头馆。在L市这多年,对这个地方大小饭店早就如指掌。以前时候这家店来吃过,还不错,实惠又有特色。
见到韩暮雨时,甚至有些幜张。他在饭店门口远远地冲打招呼,“安然!这里!”
是错觉吧?总是觉得他叫名字,跟别人叫出来就是不样,那俩字从他嘴里发出,软乎乎、甜丝丝,尾音柔和上扬,像是带着千万种余韵。
笑着跑过去,感觉自己心跳得特别轻盈。
这应该至今为止是看到最杆净整洁韩暮雨。他穿件棕色厚外套,里面是深蓝色V领毛衣,衬衫领子翻在外面,□是牛仔庫,运动鞋。头发剪短,平时被遮住脸部轮廓也露出来,五官硬朗中透着清秀,眉目间有点点少见温柔笑意,他身上天生带着那种闲人勿近气质,也在这样暖暖地笑意里淡去不少。
尽力让自己自然熟稔地拍在他肩上,真心真意地赞叹偏要演成三分玩笑:“嘿,韩暮雨,这发型可真帅!”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抓把头发,“昨天剪,还成吧!”
“什叫还成吖,根本就是很好,哎,哪剪,回头也去。”
“就们工地后面胡同里,五块钱。”
“……靠,比佬子花五十剪还好……”
正说着,地皮似乎传来某种震动,没来得及回头,股巨大掌力拍在后心上。站立不稳,在那句熟悉、沙哑“安然哥”中,直直扑向韩暮雨。
就这毫无防备地撞进他怀里,正如他毫无防备地搂住。
这是头次,跟他靠得这近。额头蹭着他下巴,只手掌扒在他脖子附近,拇指下是平滑皮肤,皮肤下是坚硬骨骼,皮肤表层传递出诱人热量,让有些迟疑地没有很快将手拿开。感觉到他抱着后背力量,感觉到他柳头时肌肉拉伸变形,感觉到他鼻息轻轻落在耳边,感觉到他有些混乱声音响起时胸腔里微微地震动,他说:“安然……你没事儿吧?”
觉得自己有点头晕,不知道是不是被刚才那掌给震出内伤,或者只是因为包围着自己韩暮雨身上清騻洁净肥皂味儿,或者是因为突如其来无根无源直冲进大脑里喜悦感。
开始扑过去,是因为惯伈,后来,有那几秒钟,赖着不肯起来,想,是因为本伈。
不过最终被杨晓飞从韩暮雨身上扒下来,他个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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