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吃完饭出来,老大哥已经坐在院儿里晒着太阳睡着。旁边趴着只大金毛,见人出来也不叫,只是坐起来摇尾巴。
“二毛,几天不见你好像胖啊”,迟远山走上前,蹲在旁边帮它挠痒痒,“过个年,你也要胖三斤吗?”
二毛看上去很高兴,摇着尾巴围着迟远山转好几圈儿。
钟度看着他们有点走神。
小时候他也养过条狗,下雨天捡回家流浪小土狗。那时候他还小,还不懂有个词叫“安乐死”,傻乎乎地给狗取名叫“安乐”,希望它平安又快乐。
安乐是钟度童年记忆里为数不多彩色画,但后来安乐没能安乐,连死也没能安乐死。
他嘲笑着年幼自己,走上前也蹲在二毛旁边,伸手摸摸它头。
二毛是只单纯而幸福狗,被人喜欢就很高兴。此时,两个人起摸它,它开心地躺到地上。
钟度于是笑着去摸它肚皮。迟远山偏头看看他,毫无原则地说:“喜欢吗?喜欢话咱们找个月黑风高夜来偷狗。”
老大哥原本迷迷瞪瞪地睡着,此时被这大逆不道话惊醒,站起来就往外赶人:“你小子,吃完快走,别耽误们爷俩睡午觉。”
“哎哎哎走走,您老小心点儿吧老胳膊老腿儿。”
两人被赶出门,二毛也跟出来,高高兴兴地坐在门口送他们。车都开出去段,还能看到它在门口坐着摇尾巴。
钟度看着后视镜里狗,很羡慕它主人。
不是物质上羡慕,是精神上。
他有足够能力可以买处小院儿,雇人开家饭馆儿,也可以养只可爱狗,买方石桌、把摇椅,但可悲是他没有能悠闲度日、享受生活心境,更没有可以打趣忘年交,他甚至不知道如果真养只狗,它会不会喜欢自己当它主人。
生活太哲学,他好像永远学不会。
但还是有哪里不太样吧,在遇到迟远山以后。
遇到他之前,他日日琢磨就是如何壮烈地赴死,遇到他之后,他才开始从作为个旁观者羡慕中,从迟远山温柔中,思考自己是不是也值得拥抱生活。
“那喜欢二毛吗?都看不到还盯着。”
钟度扯回思绪,不好意思地笑笑:“吃饱爱走神,可能是老。”
后视镜里已经没有二毛身影,取而代之是城市里再平常不过街景。
“咱们去地儿远吗?”钟度问。
“知道老街有两条,就是都有点偏,不过没关系,现在离太阳落山还早着呢,应该不耽误你拍照”,迟远山说,“哎对,你出门会被认出来吗?要不要戴个口罩?”
“不至于,大过年没多少人,也没那高知名度”,钟度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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