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兔,只是想离家出走。等它在外面接受过社会毒打,就会乖乖回家。”
落款是阮糖。
阮糖嘴上说着不要兔子,可没过多久,就开始催促江璟:“大哥,你不是要帮找兔子吗?你快去帮看看它有没有被人吃掉。”
江璟:“应该没有人会吃只粉色兔子,毕竟看起来就不像能吃东西。”
阮糖:“谁说,你不觉得粉兔子吃起来肯定更香吗?不是,不是那个意思,哎呀,大哥,你快去帮找啦。”
把江璟赶出门之后,阮糖犹豫下是先吃薯条还是先找兔子,他这样考虑:“薯条不吃就软,兔子应该能再撑会儿吧。”
他埋头把薯条蘸着番茄酱吃完,又想:“反正都已经耽搁,那就再吃碗土豆泥吧,吃完就去找兔子。让它再多吃点苦头,以后就不会离家出走。”
吃完碗土豆泥,阮糖又想:“但是披萨又已经烤好,现在不吃,待会儿凉不就不好吃吗?”
等把小肚子撑得鼓鼓之后,阮糖打个小小饱嗝,终于决定出门去找兔子。
刚走到门口,阮糖就看见沈家个保镖守在那里,身材高大,神情凶狠,脸上还有道刀疤。
保镖见到他就敬个军礼:“少奶奶。”
阮糖有点害怕,往后退半步,嚅嗫道:“和沈宛冰还没到那步呢,你叫阮糖就行。”
保镖:“们家少爷让送张纸条给您。”
阮糖接过纸条,看见上面写着:“你蠢兔子在这里,赶紧快来把它接走,别给添麻烦。”
要是兔子现在在阮糖旁边,阮糖绝对又要踢它屁屁,臭兔子跑哪里不好,居然跑到老婆那里惹他生气。
他急急忙忙来到沈家,佣人告诉他,沈宛冰在泳池,让他自己过去找。
阮糖又急急忙忙跑到泳池,正好看见沈宛冰从水里上来,修长柔韧身体,在太阳底下白得像是会发光,他边走,边把浸湿额发用手指梳到脑后,露出冷而艳眉眼。
看见阮糖之后,他也没什反应,自顾自走到躺椅前,捡起浴巾披上。
阮糖看见沈宛冰脸上有伤,脖子上也有淤痕,正想问是怎回事,沈宛冰就淡淡开口:“兔子在厨房,你自己去找。”
阮糖:“!”
他大惊失色:“你把兔子做成菜?”
沈宛冰还没开口,阮糖又接着问:“麻辣还是红烧?”
沈宛冰不耐烦地打断他:“谁会吃粉色兔子?是兔子自己跑去厨房偷东西吃,还把家厨房搞得团乱。真是跟它主子样会惹祸,你既然来,赶紧把他带走。”
阮糖有些难过,原来老婆这嫌弃他。
他低头小声应句,转头往回走,沈宛冰见他居然真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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