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听雨挨着陈澍,甚至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陈澍心脏正在沉稳有力地跳动着。
砰砰——砰砰——
砰砰——
在说出“好爱你”时候,林听雨觉察到,陈澍心跳好像猛地加快。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原本平稳起伏瞬间被打乱节奏。
“以前也没敢想过。”林听雨贴着陈澍,接着说,“好像孤独久也就习惯,像这种苟活在小破县城底层小混混,要早早辍学打工,要勉强读完高中,最后也还是打工,和群整天穿着旺仔紧身衣豆豆鞋紧身裤跳社会摇社会人混在起。”
“没有什未来可以期待,也没有什想要为之努力,日子也没任何盼头。有时候甚至觉得,这辈子就这得过且过吧,好死不如赖活着。”
“谁能想到,你就这样突然冒出来呢?”他说,“陈澍,真好喜欢你名字。澍,澍泽,及时雨——刚认识你那会儿还想过,场绵绵雨怎可能救得干涸土地。”
陈澍呼吸蓦地轻。
他低下眼去看林听雨头发。
林听雨头发很多,又蓬松又干净,闻起来还带着洗发水清冽气息。
是和陈澍洗发水样味道。
不,他们用就是同瓶洗发水。
不止是洗发水,还有同瓶沐浴露,同支牙膏同支洗面奶。
陈澍和林听雨,他们是这样关系。
“怎也没想到,你才不是绵绵雨。”林听雨抬起头看陈澍,双璀璨眼眸里带着笑意。
“……那是什?”陈澍没忍住,把嘴唇覆上去,碰碰林听雨眼皮,低声问。
“你是急风骤雨,把心和……都弄湿。”林听雨嘴角勾起点隐晦坏笑,“最近闲空时候都在读诗,有几句诗还挺喜欢。”
……又开始讲骚话是吗。
“你还会读诗呢大艺术家。”陈澍耳根有点烫,但还是维持着面上镇定,“是不是什苟利国家……”
“神经,想被枪毙?”林听雨笑着捏捏他后颈,“念给你听啊。”
“嗯。”陈澍安静下来,垂下眼看他。
林听雨清清嗓子。
他抬眼看陈澍。
两个人搂在块,对视着。
彼此目光都很清明,很笃定。
林听雨开口。
语速缓慢,声音清晰:
“在荒凉土地上,你是最后玫瑰。”
“夜里梦见你和是两棵植物,长在起,根缠在起。”
“爱着你,即使在这些寒冷事物之间。”*
“诗是聂鲁达,陈澍,你是。”
“陈澍,在跟你表白。喜欢你,爱你。以前会觉得活着很无趣,对切都失去兴趣,干什都提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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