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其妙多只宠物这个事实。
不愧是笔下男主角,这路,他孤身人前行,路上碰到个甲乙丙丁有麻烦都会帮忙,解救少女,拯救孩童,寻找粮食,勇斗丧尸。
生活每天都很惊险刺激,不过好在纪飞臣饭管饱,而且身为男主还足够强。
但很快就疑惑。
为什男主角个人在这里降妖除魔像西天取经样,其它人呢?他队友呢?小说里男主角不是还带着个小分队吗?
很快就有答案。
因为纪飞臣西天取经最后站,是枭风基地。
……原来穿越时间点,正好是断更地方。
看情况,纪飞臣为不牵连其它队友,决定孤身人去救风谣情。
“会打入他们内部,然后,杀掉谢无衍。”
在即将抵达大本营时候,纪飞臣坐在篝火旁,这说道。
火光照亮他脸,显得格外有气场。
:…溜溜。
在准备偷偷溜走时候,却被纪飞臣把抓回来,搁在肩膀上。
“走吧,该上路。”他说。
总觉得这句话像是在送上路。
别人不知道,但这个小说作者难道还不知道在这本书里,关于谢无衍设定到底有多变态吗?
这个时候还在升级纪飞臣就去挑战传说级别BOSS,兴许他可以因为主角光环活下来,但他鸽子定活不下来。
但作为只没有话语权鸽子,哭天抢地也没能阻止被纪飞臣提溜着来到大本营基地事实。
本来以为,纪飞臣可能连枭风门都进不。
但低估主角光环,他不仅成功隐藏身份,以投诚名义加入枭风,还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就在基地混成个知名人物。
在丧尸爆发后不久,秩序崩塌,金钱逐渐失去意义,人类也重新按照异能强度分级,就像个金字塔样。
而枭风基地,就像是末世中生存现状具象化缩影。
基地最底层,是平民收容所,越往上住人,地位越高。
在收容所里生存人多半是没有自保能力,异能无任何战斗属性且功能性低普通人。如果要在安全环境生存并且享受物资,他们需要进行交换。
切都可以成为交换筹码。
像纪飞臣这样攻击属性极强异能,以及不凡战斗能力,很快就住进基地中高区域,享受着室卫小套房。
俗话说,人得道鸡犬升天。
也沾他光,每天都有特勤队里人借着给送好吃名义来找纪飞臣唠嗑,试图抱大腿。
最刺激是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人来敲纪飞臣门,短短十几天,已经见识十几个风采迥异漂亮姐姐、或者漂亮哥哥来敲门。
有些还提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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