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过去了,周末我再联系你。”
江澈不信,怕自己去了江骏琛到时候又反悔,他一个人去也太尴尬了,没意思。而且他今年是要做大事的,万一偷鸡不成蚀把米就糟了。
那个小家伙,万一真让自己知道是他,他就死定了。掏出手机,他上网看看给自己发私信的男人,那个男人已经不再联系自己了,真奇怪。
——
江骏琛匆匆忙忙地赶到冉文瑞家门口按响门铃。
里面的人慢吞吞地出来给他开门,却站在门口不让进,站远了打量了他一通,问,“夜宵呢?”
呵,江骏琛急得都忘记了,“那个,我……”
他的手刚抬起来就被冉文瑞拍过来的门给震了门外。
“去买!”
“……”江骏琛真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摊上了两个活宝,一个是江澈不用说了,另一个就是冉文瑞,自己不仅要给他当牛做马还要被对他卑躬屈膝,这不就是土财主和下人的日子吗?
“不要加香菜和葱,老板。”江骏琛给冉文瑞买了一碗粉丝汤,自己还不饿就算了,不知道今晚又要熬到几点。
当江骏琛把买好的夜宵双手奉到文案上给冉文瑞时,被他满脸的嫌弃的给退了回去,“你自己吃,我不要吃这个。”
“那你吃什么?”
江骏琛把粉丝汤端回来,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冉文瑞的书房也是古色古香的,可能是以前在国外待久了,后来回国什么都新鲜,衣服要穿古装,房间也要搞得跟穿越一样。
“我吃阳春面。”
江骏琛放在身侧的手一紧再紧,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去给你做。”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江骏琛轻车熟路地走进他家厨房,顺便帮他把厨房的卫生搞了。
“啊,这个老男人。”江骏琛抱怨归抱怨,还是给他做了一碗,要吃阳春面直接让自己做不就好了,好非要让自己去买点别的,三十好几的男人说话绕什么弯。
冉文瑞三十二岁,比江骏琛大两岁,虽说如此,在吃食方面,冉文瑞还是会像小孩一些。也许是家庭方面的教育不同,江骏琛从小就吃腻了的东西,对于这个从小就在艺术世家长大的男人来说就很新奇,就像教育文化和底子以及对艺术的敏感度,江骏琛对颜色不是很敏锐,但冉文瑞却一眼就能把东西辨识出来。
自己已经不喜欢了的市井小吃,江骏琛每次见了都眼前一亮,就像阳春面,上次无意间让他尝了一次,就一直要吃。
粉丝汤难道不比清汤寡水的阳春面好吃吗?
江骏琛风风火火地把煮好的烫手面给他端过去,冉文瑞又不给自己开门,江骏琛就自己一手拿碗一手开门,结果碗底烫得不行,冲进去的时候,整碗汤面都洒在了地上,落在地上的汤还溅起来沾到了冉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