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阶和三楼再次偃旗息鼓的楼道灯可以得知。
沈浔的脚步停在门牌号“A302”前,他也说:“到了。”
楼梯转角处的窗户是唯一的光照来源,斜上方几缕微弱的阳光还没来得及亲吻沈浔的头顶,已经率先碰壁,钻进斑驳的白墙缝隙。
但是沈浔还是很娴熟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凭借着记忆,将钥匙准确地插进锁孔里,甚至连辨认正反的动作都省去了。
门被打开,沈浔按亮了客厅的灯光,给孟远岑找出了一双拖鞋。
可能平时太少招待客人来家里,沈浔从自己乏善可陈的词汇中,勉强挑出一个随和的、听起来似乎也有点热情的,“随便坐。”
孟远岑:“好。”
想去给孟远岑倒一杯热水,溜进厨房,沈浔将两个热水壶的木塞挨个摸一遍,冰凉的。
只好热水壶插电,等水烧开。
也不好把孟远岑一个人晾在客厅里,沈浔匆忙赶回去,结果见了孟远岑,又不知道说什么。
还得是孟远岑这个客人自觉地没话找话,“你平时都是一个人住吗?”
沈浔颔首,“对。”
孟远岑便说:“你这位置,我记得离公安分局有些远啊,你一般怎么去?”
沈浔答:“挤地铁,或者骑电瓶。”
他想想又加了一句,“一些朴素的打工人的出行方式。”
明明是打诨插科的话,缓和气氛用的,被沈浔面无表情地说出来,有一种冷笑话既视感。
孟远岑倒是很配合的笑。
奇妙的歪打正着的效果。
沈浔静静地看了几眼,孟远岑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是弯的,有一点上挑的弧度,很好看。
随后他的目光从对方眼镜的银丝边滑到鼻托,鼻梁和下颌线,衣领下时隐时现的喉结。
这次他想换一个形容词去形容孟远岑,可是肚子里只有一堆“凶残的”、和解剖相关的专业术语,于是沈浔只好在心底送给对方第二个评价,还是“很好看”。
或许是他盯着孟远岑的目光太明显,对方也盯着他看,盯就盯,又不说话。
沈浔觉得气氛有些微妙,又逃也似的走开了,留下一句,“热水应该烧好了,我给你倒杯水去。”
“好。”
端着热水走出来,沈浔在拼夕夕上买的拖鞋大了半码,走路的时候有拖曳的声音,每走一步,都伴随着落下再抬起的脚后跟,泡沫鞋底受到挤压后,沉淀再膨胀。
孟远岑鬼使神差般在心里数着脚步声的节奏,短暂地上了瘾。
视线下移,短袜勾勒出沈浔脚踝的形状,袜筒边缘和裤脚下缘没能遮住的皮肤,bao露在空气中,只一小截,比他手背上的皮肤还要白。
孟远岑在对方发现之前,变回目视前方的正人君子,热水混合玻璃杯被沈浔塞到手中,向上飘逸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