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秦煜发了个消息,问他什么时候下来。
秦煜的消息隔了会儿才发过来:
——我还有点事,你饿了就先去吃。
怎么可能,一起吃饭的机会现在又不是每天都有。时初立马回复:
——那我先去食堂点好菜,一会儿你直接过来就可以。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都行,你看着点。
食堂有两层,二十六和二十七,是对外承包的,整个写字楼的人都可以刷餐卡在这里吃饭。
秦煜爱吃什么时初都知道,于是直奔二十六楼,提前点好菜,拿了号码牌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着等。
秦煜来的不算晚,从电梯出来时他一眼就看见时初起身去拿了最后一道菜。
他没有问时初是在二十六楼还是二十七楼,也许是过去那么多年培养起来的默契,他甚至不用费心去猜就知道应该去哪一层。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不同于秦煜每天必须着装正式,衬衫西装缺一不可,时初大多数时候穿得都很简单。现在他身上就是一件白T恤,整件衣服只有左胸前有个小小的logo。
秦煜想起自己初入职场的时候,为了看起来更加成熟些,还特意将刘海梳成三七分。可时初不太在意这些,他额前散落着碎发,即使快要三十了看起来也依旧像个学生。
时初还没看见他,他正忙着将餐盘中的菜一一布到桌上去。看样子点了不少,有的菜需要放到桌子另一边,他就得微微弯腰,于是脊骨撑起了轻薄的布料,如同微微起伏的山峦横亘在后背。
挥别了少年时期,秦煜见多了昔日风华的故人日渐发福,将将而立就已经再也看不见旧日的模样。时初倒是一如往昔,这一年甚至还瘦了不少,看来他的生活也必然不如他自己刻意掩饰般那样轻松。
秦煜走近了,低声问:“怎么点这么多?”
把筷子递给秦煜,时初坐下,看了看桌上的菜,后知后觉地发现好像确实有点多。他点的时候没注意,想着这个秦煜喜欢,那个也不错就都要了。
“是有点多”时初嘀咕着,“不过两个人也吃得完,我多吃点,不会浪费的。”
秦煜将自己的衬衫袖口往小臂上方挽,目光却在时初瘦削突出的锁骨处绕了一圈:“你是该多吃点。”
话是这么说,吃饭期间时初还是没怎么动筷子。他本来夹起了一块排骨,似乎是想要送到秦煜的碗中,又马上意识到这样的动作在这个阶段有些逾距,于是拿着筷子的手滞空一秒,又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般将排骨放回自己碗里。
然后口头给秦煜推荐,让他“吃点这个”“这个也好吃。”
“我在这里这么久什么好吃应该比你知道。”秦煜看了眼时初面前没动几口的饭菜,不容置喙道,“你吃你的。”
时初动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