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秦煜发个消息,问他什时候下来。
秦煜消息隔会儿才发过来:
——还有点事,你饿就先去吃。
怎可能,起吃饭机会现在又不是每天都有。时初立马回复:
——那先去食堂点好菜,会儿你直接过来就可以。你有什想吃吗?
——都行,你看着点。
食堂有两层,二十六和二十七,是对外承包,整个写字楼人都可以刷餐卡在这里吃饭。
秦煜爱吃什时初都知道,于是直奔二十六楼,提前点好菜,拿号码牌找个靠角落位置坐着等。
秦煜来不算晚,从电梯出来时他眼就看见时初起身去拿最后道菜。
他没有问时初是在二十六楼还是二十七楼,也许是过去那多年培养起来默契,他甚至不用费心去猜就知道应该去哪层。
天气逐渐热起来,不同于秦煜每天必须着装正式,衬衫西装缺不可,时初大多数时候穿得都很简单。现在他身上就是件白T恤,整件衣服只有左胸前有个小小logo。
秦煜想起自己初入职场时候,为看起来更加成熟些,还特意将刘海梳成三七分。可时初不太在意这些,他额前散落着碎发,即使快要三十看起来也依旧像个学生。
时初还没看见他,他正忙着将餐盘中菜布到桌上去。看样子点不少,有菜需要放到桌子另边,他就得微微弯腰,于是脊骨撑起轻薄布料,如同微微起伏山峦横亘在后背。
挥别少年时期,秦煜见多昔日风华故人日渐发福,将将而立就已经再也看不见旧日模样。时初倒是如往昔,这年甚至还瘦不少,看来他生活也必然不如他自己刻意掩饰般那样轻松。
秦煜走近,低声问:“怎点这多?”
把筷子递给秦煜,时初坐下,看看桌上菜,后知后觉地发现好像确实有点多。他点时候没注意,想着这个秦煜喜欢,那个也不错就都要。
“是有点多”时初嘀咕着,“不过两个人也吃得完,多吃点,不会浪费。”
秦煜将自己衬衫袖口往小臂上方挽,目光却在时初瘦削突出锁骨处绕圈:“你是该多吃点。”
话是这说,吃饭期间时初还是没怎动筷子。他本来夹起块排骨,似乎是想要送到秦煜碗中,又马上意识到这样动作在这个阶段有些逾距,于是拿着筷子手滞空秒,又装作什都没有发生般将排骨放回自己碗里。
然后口头给秦煜推荐,让他“吃点这个”“这个也好吃。”
“在这里这久什好吃应该比你知道。”秦煜看眼时初面前没动几口饭菜,不容置喙道,“你吃你。”
时初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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