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秦煜叹口气:“今天中午小景说有人要签字,你这聪明,不会看不出来那是随便找理由。”
时初预感到秦煜接下来要说话,心脏往下沉沉。
“但借这个理由走,你也不至于真以为是赶着上去签字吧?只是觉得没有必要来来回回,纠缠不清。”
时初咬住舌尖,看上去是克制举动,然而这往往代表着他引以为傲理智与冷静将要不起作用:“你不想见,知道。以后尽量不打扰你,只是远远看你可以吧,但是这样话怕你误会不安好心,那今天给你说目,也就不算偷窥吧?”
说实话,秦煜时没有从这个神奇逻辑中反应过来,他愣会儿,才想明白时初纠结点在哪里。
“你根本没必要做这种事。”秦煜说。
时初:“觉得好像有必要。”
好像应该尽量也许,时初说这种不确定词语通常是为给自己或者对方留有足够进退余地,而面对秦煜时,它们全部指向个目标——求求你,别再拒绝。
车辆经过段商业街,进入大学城区域,周围蓦然安静起来,从车窗外偶尔可以看见三三两两情侣,顶着青春洋溢面孔并肩行走或者打闹追逐。
时初盯着他们,本来想等时机更成熟些再说话此刻按捺不住地想要宣之于口,即使这句话背景应该有着爱情怦然心动亦或浓情蜜意色彩,而不是他们此刻这般只剩余烬。
“秦煜,不是只是想见你,想见你也是因为,喜欢你。”
话音落地,时初听到自己心底“吱呀”声,尘封木门被打开,束光溜进来,照亮内里阴暗多年角落。
这句话被它主人装在用于脱身自保厚重盔甲中,积压在层层叠叠伪装之下,经过七八个春秋,终于见天日。
从当年那场饭局意识到自己不寻常心跳起,他就应该说出来话,却让秦煜等那久,到分开也没有如愿。
时初张开从十分钟前就开始紧握手,手心汗与当年那场饭局并无二致,唯区别是现在手中没有握着可供他擦去汗湿掩饰自纸巾。
他想,好像也不需要。
秦煜在校门口停车区停车,熄火。
发动机轻微颤动也随之平息,车内安静到可以听见缸体水泵循环声音。
时初轻轻重复遍,像是确认自己刚才说过话:“真,喜欢你,从很早以前,从大学就是。这次没有在憋气。”
后句话是他刻意说,他几乎是有些沮丧地想,自己二十多年习惯要改变并非朝夕那简单,依然还是会在结尾加上句轻松氛围话用来供对方用来转移话题。
而秦煜长长呼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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