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里高档装潢和优美音乐让气氛变得很好。
沈温很从容享受着音乐和合胃口美食,脸上难得出现些许笑容,“没想到你这个老土包子终于开窍啊,还以为你又要跟以前样带去路边摊那边汗流浃背吃牛杂呢。”
沈温说这话时候,正在有些窘迫看着手上刀叉和牛排,怎拿怎别扭。
这还是第回吃西餐。
没办法,只能抬起头去看沈温,学着沈温那优雅动作,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去切盘里那块还不如巴掌大小,价格却四位数牛排。
这动作搁沈温身上就是矜贵又优雅,至于身上,那就是雨夜屠夫现场分尸。
咬牙切齿切着牛排,刀叉与盘子摩擦,发出刺眼声音。
时之间,餐厅里客人都纷纷朝这边望过来。
沈温也注意到,皱着眉朝看来,压低声音,提醒道,“你当这里是路边摊呢?小点声。”
没办法,把刀叉放下,抬起头就招手喊来服务员。
刚才那个甜美服务员来到旁边,出于职业习惯,她依旧露出个温柔笑容来询问有什需要。
说需要双筷子。
对方明显愣住。
“没有吗?”
问道。
服务员脸色有些难看,似乎想说些什,只不过又看看旁边沈温,便是忙回答,“没……有,您稍等。”
不会,服务员拿来双筷子,舒舒服服夹着牛排往嘴里送,还真别说,筷子比刀叉来方便多。
沈温对这种举动嗤之以鼻,“吃西餐用筷子,你也不嫌丢人。”
并不在意笑笑,道,“你前二十八年都用是筷子,难道是丢二十八年脸吗?”
听到这里,沈温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下来,他之前还扬起嘴角下子垮下去,连眼神都变得敏感而冰冷。
知道,如今光鲜亮丽、事业有成沈温向来不喜欢别人提起他那段在筒子楼里腐烂又阴暗过去。
差点忘,今天是来和小爱人约会,而不是跟他争执。
和沈温过去六年似乎直在争执。
沈温想摆脱那过去二十八年不堪,包括陪伴着沈温在那个破旧又狭隘筒子楼里长大。
“小温……”
“沈温哥?”
想哄哄小男友开心,话还没有出口,个脆生生声音已是响起,打断话。
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直至看到沈温眼神变,从冰冷变成惊讶,几乎瞬间又变成难以掩饰欢喜。
见过这个眼神。
沈温他高中情窦初开时候曾喜欢过同班个小男孩,看到那个小男孩时候,他眼睛会点点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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