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说到底还是小少爷底子好,不然换了别人分分钟吓哭小孩。
顾文笙喜欢刘朝喜欢了这么多年,早已不知道脸皮是何物。故意诱惑刘朝也好强制他和自己住在一起也罢,顾文笙就不明白了,是他表达的太含蓄还是刘朝情商低?
从出租车上下来,顾文笙在公园喷泉下的座椅上坐下,发了一条短信给刘朝:[你是不是今天不回来了?]
刘朝在一群光着肩膀玩划拳的大老爷们里尤显突出,但他本人丝毫不受影响,该吃吃该喝喝,该醋醋。
顾文笙的短信一发过来,他第一时间打开。
[不一定,怎么了?]
[没,我就问问。真的,哈哈哈,没啥。那个,你要是啥时候回来,提前跟我说一声啊。]
顾文笙觉得这意图已经够明显了,摆明了自己就是不想让他回来。刘朝要是还看不出来……
顾文笙把手机揣进兜里,笑起来。
那大概就是他完全对自己不关心吧。
这是最正常的结果。
顾文笙也明白,哪怕是刘朝不来找他,过了今晚,自己该喜欢刘朝也还是喜欢。他心里清楚的很,不可以把自己的情感强加在刘朝身上,那样是毫无意义的。
喜欢上这个人,是知道他有多好多优秀。他那么优秀,当然值得自己去争取。
而这些情感都是属于顾文笙自己的,和刘朝无关。所以他没有理由期望刘朝能为他做什么,无论刘朝怎么选择,顾文笙都想坦然面对——话是这么说,可顾文笙一分钟之内连换了五个姿势,怎么看也都不像能坦然面对的样子。
终于有消息回复过来:[你在哪?]
顾文笙把这三个字看了一遍又一遍,用一边的虎牙咬了咬自己的唇,犹豫了一会儿,决定还是不回。
大概过了半小时,一身烧烤味的刘朝出现在了顾文笙面前。
刘朝喘着气,似乎是跑着来的,顾文笙站起来,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开口——
“为什么不回短信?”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