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脸上也没什颜色。
他被百般羞辱两日,也不知在心底暗戳戳地压多少怒气,昨晚就算被各种搓弄都紧咬着牙关不哼哼,实在是让人发愁。
这趟也就出去两个多小时,办两件事。见唐晓婉花十几分钟,另件事情比较重要,耽搁些时间。
边往屋里走边揣测他这是醒多久。眼扫到床边桌子时差点没憋住笑出声来。
为不让这洁癖精气竭身亡,他醒之后就把卧室里东西搬出去不少,但还是留下张小沙发,盏落地灯,张桌子和盆花。
他被锁在床上不得动弹,唯伸手可以摸得到就只有那张桌子。现在整张桌面呈扇形被人归置得如同国庆列兵队伍般。
杯子,碗,药盒,按大小颜色整齐划地纵横交错呈方块阵型,另外小边则七零八落地还是原样,看就知道是某人尽力可惜够不到。
床上被子被叠得整整齐齐码在边,枕头也规规矩矩地立在旁。
他则在背后靠个软垫,身上搭条深蓝色毛毯,堆在腰际处地方还叠三道整齐褶子。
干这多事情呢,看来醒很久。
靠近时候他迅速地屈起条腿,背对着侧侧身子,明晃晃地摆出副“自己待着挺好,点都不想看到你”模样。
这动便将那三道褶子拉扯得歪歪扭扭,还不小心露出脚踝和缠绕其上黑色锁链。
这链子本来就是个情趣用品,所以比普通锁链要精细很多,锁头地方还挂着个蝴蝶结和串小铃铛。动起来时候总会发出些轻轻脆脆声音,听得人心里痒痒。
林染笙脚腕很细又很白,小腿肌肉修长紧致。很喜欢它们缠绕在腰上感觉。
不止是脚,不止是小腿,喜爱他手,喜爱他锁骨,喜爱他灰色瞳孔,喜爱他乌黑柔软头发,喜爱他凉凉嘴唇,也喜爱着他尖尖牙齿,喜爱他身体每处。
迷恋它们。想和他每个细胞都谈上场恋爱。
在床边坐下,然后问他:“饿吗?”
“不饿。”回答得很是冷淡。
盯着他看,他也不抬头,只页页翻着手里书。
过好半天,他才问:“去哪?”
——冷冷清清,别别扭扭。
笑笑,从兜里掏出个黑色丝绒小盒子,打开,放在他面前。
在他昏迷这几天,将他卧室、书房翻个遍,连床底都没放过,最后终于从他衣柜深处翻出那枚被掰断胸针。
胸针断口很不平整,修补下粘起来或许没问题,但想要恢复原样是不可能。
想很久,然后上网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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