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副眼镜,书卷气很浓,看上去成绩就很好。
那时候比现在稍微开朗约两到三成,有不懂题目就会问边良,他会帮进行简单解答。
觉得他替讲题侧脸很好看。四月,人受到回暖气候影响,比较躁动。也如同受到潮汐吸引,就写封情书给他。
只是单纯想——同桌真不错,喜欢他,让他知道下。
这是个草率决定,那时候刚刚觉醒与人不同性取向,并不完全懂得这意味着什,同龄人朦胧好感,初次尝试恋爱,在这里是行不通。
但也并不是流氓,只是克制地在信里表达好感,也专门买粉色信封,那样比较郑重和浪漫。
趁放学时,把粉红情书丢进边良书包。
当晚有点后悔,哎呀,就是单纯有点喜欢,时冲动把情书给他,万他要和谈恋爱怎办?那是不是还太早,还会影响学习。说起来,谈恋爱到底是怎样?
回首看,自作多情词贯穿生。
带着复杂心情辗转反侧夜。第二天边良把粉色情书递给,以往语气总是比较温和,今天截然不同,仿佛是下雪天:“请你不要再给写情书,不要再骚扰。如果还有下次,会告诉班主任。”
他用“请”,很有礼貌。
这件事情,确实是唐突。之后也尝试设身处地,如果是个直男,某天,突然收到同桌情书,而且这个同桌之前还直傻乎乎看,那可能是令人反胃。
当时,赶紧把情书丢进课桌,慌乱地向他赔不是:“对不起,下次不会。”
还没来得及感受下人生第次失恋——失去先于拥有,事情朝着更为不可控方向发展起来。
中午,习惯吃完饭在操场旁边台阶晒晒太阳。今天天气不是很好,阳光很黯淡,会又被云遮住,成阴天,便拍拍屁股回班级。
这天气,就像在暗示初中后半段生涯模样。
走在走廊上,就听见们班传来大笑声。又错过什好玩事情?紧赶慢赶往班级门口走,从后门走进去时候,看到班里个男同学——记得长什样,但忘记他叫什名字,只记得大家会喊他“mian哥”,也许是勉,也许是免,但不知道字怎写。
他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东西很眼熟,粉红颜色。
是写个礼拜杰作,myloveletter.
Surprise!
认得,所以惊慌失措,不知道怎办好。这是东西,东西被偷,还被大庭广众之下念。
又因为本性懦弱,所以脑海里想是谁来救救,帮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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