峥扬起自己手中信纸,眼神却是难以言喻温柔:“朋友哥哥结婚,新娘是他十几岁时初恋,也是八岁时初恋——终于想起来,原来那个姐姐叫作Zora。”
那还真是可喜可贺。
秦峥趴在桌子上歪头打量他:“你看起来很高兴。”
“确如此。但除为她高兴,更多还是为高兴。”
这个答案有些超出听者预想,看着秦峥迷茫眼神,沈苫笑着低下头蹭蹭陛下鼻子。
很高兴,姐姐有很好归宿。
真高兴,此刻身边有你,并且能为此感到这样高兴——这是八岁就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事。
非常、非常、非常高兴,二十七岁终于拥有并且坦然接受这份高兴。
秦峥眨眨眼,半晌,他就像自己养许久那盆薄荷样,在爱意照耀下,从眉梢开始,再到眼睫、瞳色、面肌纹理、唇畔——步步温和地舒展开自己笑意。
原来当个人在心里便想笑时,他连呼吸都是上扬。
“你笑什?”学着秦峥刚开始样子,沈苫促狭地反问。
秦峥像是将笑意纹在自己眼底,想要伸手捏捏沈苫脸颊,却被对方抢先步,先是敲下鼻尖,又摸摸耳朵,双手捧上秦峥脸颊,充满柔情地轻轻抚过青年眉骨轮廓,而后指尖下滑,最后挂在秦峥衬衫领口上。
沈苫指腹在那停于柔软布料陈年痕迹之上蹭蹭,似是有些不解,他忍不住轻轻笑问:“这是什污渍?们小少爷日子过得这清贫,如今竟然连旧衣服都不肯丢啦?”
“就不丢。”秦峥难得幼稚地捂住自己领口向后退退,竟还显得宝贝得很。
沈苫被他这副样子可爱得有些受不住,捂住眼睛闷闷笑道:“为什?”
“因为这是个纪念品。”秦峥认真说道。
沈苫:“纪念什?”
秦峥:“很多。”
纪念次失败,次成长,以及……
“纪念你第次给打电话。”秦峥吻上他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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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苫第次给秦峥打电话,是在两年前,秦峥还在洛杉矶上学时候。
其实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他打来,毕竟那其实并非沈苫本意——至少,清醒状态沈苫在那个时候是绝对做不出来这种事。
但他喝醉。
在里斯本小酒馆,也许是那座欧洲山城有轨小电车让沈苫想起他家乡布达佩斯,这个酒量深不可测家伙竟然让特茹河风在下午就把自己熏醉。
而或许是他留给某人备注太难以启齿,那在酒馆做侍应生中国留学生在秦峥经短暂犹豫终于选择将电话接通时,磕巴下才开口问道:“是沙先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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