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仅要剃,还要剃两次。
华轩的戏里有一点回忆的戏,需要看起来比较年轻,可以留一点长度。
等他从警察学校毕业以后的戏,就要剃成板寸。
导演吩咐得不敢怠慢,趁着午饭时间就要手起刀落。
白小乙有些痛心,他觉得奚闻的头发很有特点,发质柔软,有一点卷,刚好遮住脖子,不管怎么倒腾都特好看,眼下被剪,不知会不会影响上镜颜值。
奚闻倒无所谓,为了赶上下午的场,挤个好位置旁观,他是一边抱着盒饭一边剃头的。
小姐姐给他把头发打湿,比划了下,就上剪子了。
明天那场回忆戏,奚闻得扮嫩,所以现在剪的头十分学生气,细碎的刘海遮住眉毛,鬓角修剪得干净,发顶很蓬松,抬眼往上看时有一点稚气。
他剪完,白小乙左右端详了半天,十分满意地咧嘴一笑,夸奖道,“奚哥这骨像,怎么都能驾驭,估计明天剃寸头也不是问题。”
雨姐也很满意,给他又抹了点精油,“用的什么保养品啊,脸都嫩出水了,快三十的人了,还长得跟十几岁小孩子一样。”
奚闻摸了摸刚剪的鬓角,瞧着镜子里的自己,有种老黄瓜刷绿漆的别扭感。
一下子似乎回到了刚上大学的时候,冲动又鲁莽。那时候,几个室友问他会不会弹吉他,救个场,他二话不说抱起吉他就跟在几人后头走了,连唱什么歌都没问。幸好地下乐队演出,门票30一张,场面混乱吵杂,他一小节全弹错也没人发现。演出半途的时候有人唱嗨了,从两米高的台子上往下跳,摔了个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观众还疯狂鼓掌说“演得真像”,闪光灯一个劲地闪烁,演出被迫中止。
他那时候被这种自由又疯狂的气氛迷住了,大多数演出都是即兴的,每个人身体里有强烈的情感等着宣泄,每天的生活充满了戏剧性,和他从前所熟知的世界截然不同。
演出结束后,他想也没想就加入了乐队。
他从前做事,冲动随性不考虑后果,想干什么就去干了。兜兜转转十几年,好像也没好到那儿去,还是一样的鲁莽没脑子。
他刚刚坐那儿看剧本,想到明天就是自己在镜头下了,不由就紧张得出了一手汗。他以前最多也就拍过两个MV,从没有正正经经演过东西。明明已经背过一遍词了,刚刚闭着眼练的时候,还是磕磕绊绊说不完整。
说说容易,听听简单,轮到自己时,就和想象得完全不一样。
韦导要求又很高,听说上午拍的两场,磨了十几遍,韦导都不满意。勉勉强强过了一场,下午还要接着拍另一场。
他这回聪明,吃完饭,提前挤到了导演监视器后头猫着,就不会什么也看不到了。
沈清野、阮风一帮人已经提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