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仅要剃,还要剃两次。
华轩戏里有点回忆戏,需要看起来比较年轻,可以留点长度。
等他从警察学校毕业以后戏,就要剃成板寸。
导演吩咐得不敢怠慢,趁着午饭时间就要手起刀落。
白小乙有些痛心,他觉得奚闻头发很有特点,发质柔软,有点卷,刚好遮住脖子,不管怎倒腾都特好看,眼下被剪,不知会不会影响上镜颜值。
奚闻倒无所谓,为赶上下午场,挤个好位置旁观,他是边抱着盒饭边剃头。
小姐姐给他把头发打湿,比划下,就上剪子。
明天那场回忆戏,奚闻得扮嫩,所以现在剪头十分学生气,细碎刘海遮住眉毛,鬓角修剪得干净,发顶很蓬松,抬眼往上看时有点稚气。
他剪完,白小乙左右端详半天,十分满意地咧嘴笑,夸奖道,“奚哥这骨像,怎都能驾驭,估计明天剃寸头也不是问题。”
雨姐也很满意,给他又抹点精油,“用什保养品啊,脸都嫩出水,快三十人,还长得跟十几岁小孩子样。”
奚闻摸摸刚剪鬓角,瞧着镜子里自己,有种老黄瓜刷绿漆别扭感。
下子似乎回到刚上大学时候,冲动又鲁莽。那时候,几个室友问他会不会弹吉他,救个场,他二话不说抱起吉他就跟在几人后头走,连唱什歌都没问。幸好地下乐队演出,门票30张,场面混乱吵杂,他小节全弹错也没人发现。演出半途时候有人唱嗨,从两米高台子上往下跳,摔个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观众还疯狂鼓掌说“演得真像”,闪光灯个劲地闪烁,演出被迫中止。
他那时候被这种自由又疯狂气氛迷住,大多数演出都是即兴,每个人身体里有强烈情感等着宣泄,每天生活充满戏剧性,和他从前所熟知世界截然不同。
演出结束后,他想也没想就加入乐队。
他从前做事,冲动随性不考虑后果,想干什就去干。兜兜转转十几年,好像也没好到那儿去,还是样鲁莽没脑子。
他刚刚坐那儿看剧本,想到明天就是自己在镜头下,不由就紧张得出手汗。他以前最多也就拍过两个MV,从没有正正经经演过东西。明明已经背过遍词,刚刚闭着眼练时候,还是磕磕绊绊说不完整。
说说容易,听听简单,轮到自己时,就和想象得完全不样。
韦导要求又很高,听说上午拍两场,磨十几遍,韦导都不满意。勉勉强强过场,下午还要接着拍另场。
他这回聪明,吃完饭,提前挤到导演监视器后头猫着,就不会什也看不到。
沈清野、阮风帮人已经提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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