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某个理论的提出者。
程声在天才中间兢兢战战地生活,觉得自己离家后什么也不是。
这种情绪时刻压迫程声,他没有男朋友也没有女朋友,只有一个同住的室友,他开始成宿成宿耗在图书馆,面对的代码像黑洞一般吞噬掉他全部精力。
有一次,刚赶完due的程声又一刻不停地拿出来年要投递的简历动笔改,前一秒他刚感觉不对劲,后一秒就“砰”地一声栽倒在桌子上。
程声难得做了一场梦,梦里他又回到那座遥远的小城,有个面目模糊的人坐在他身边,用失真的声音说自己很想他。程声看不清他的脸,听不清他的声音,他知道自己难挡时间,正在慢慢忘记从前发生过的一切。
再醒来时已经第二天,一睁开眼,满眼异国面孔,满耳灌着英语,周围竟一个熟悉的亚洲脸都没有,那一刻程声感到无限孤独和绝望。
“我想家了,我想回国,我想喝炒肝。”程声躺在病床上说中文。
四周没一个人听懂,程声这次不再继续开口。
这种状况持续到他毕业那年,Frank陪他一起去看了心理医生,程声在医院填了一大堆量表,又被医生拉去做了些奇怪的仪器检查,最后被盖棺定论——你的确有病,吃药调节,利人利己。
程声没有想象中那样难以接受,他早就意识到自己不对劲,情绪在某一时刻涨得太汹涌,那时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一宿宿兴奋得睡不着觉,可跌落时程声又以为自己万人嫌,世界上所有人都恨不得他早点去死。
这次他像个乖孩子,老实地听医生话,老实地按时服药,生活渐渐流水般缓下来,程声不再要求自己跟最顶尖的学生角逐,他开始慢慢试着重新听回摇滚乐,但仍然不沾国内新秀,周末Frank拉着他逛博物馆,偶尔给他介绍新朋友,程声适应什么都快,能压死别人的病竟然被他这样一点点推开了。
零三年,程声刚毕业便签上亚马逊,那时他对各家公司的氛围秉性不大了解,以为做技术的工种大同小异,谁知刚进公司一周就拍脑门后悔,企业氛围和电商属性和他通通不适配,硬着头皮做满一年才跳槽去了技术强企谷歌,这一做就几乎整整三年。
零七年,在硅谷做社交网站的Frank找上他,两个人约在山景城一间酒吧里,程声比约好的时间先到,一个人倚着吧台百无聊赖地喝酒。Frank几乎踩着准点推开酒吧大门,进来看到程声便像个冲天炮仗似的朝他冲来,脸贴脸给了一个几年未见的热情拥抱。
两人挨着酒吧边角落座,Frank屁股挨座嘴没闲着,一坐下便直说美国没搞头,工资再高也是拿命换钱给资本家打工,时间被薅得一丁点不剩,做的却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