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云城气候有点像,两个北方城市的夏天都异常燥热,上午十点的太阳就照得人头晕目眩,但云城比北京雨水稍丰厚些,隔不了几天就要下场雨,给满城黑烟洗洗胃。
程声不那么喜欢北京的夏天,发亮的柏油马路,发亮的绿树叶子,还有路上人们发亮的脑门和抹了摩丝的黑发,程声在这样燥热敞亮的夏天里内心也燥得发慌,满身乱窜的荷尔蒙无处安放,冰棍汽水都救不了,非要找些发泄的事排排火。
他这腔身体快要装不下的无名燥热被他顺理成章发在了音乐上。
那些年摇滚乐队正崛起,94年红磡演唱会上窦唯何勇唐朝把报纸挨个上了个遍,媒体吹得凶,什么万人演唱会、四大天王台下并排坐、黄秋生激动撕衣,要多夸张有多夸张。程声一看,好家伙,玩玩乐器唱唱歌就能让人神魂颠倒,大一这年脑子一热,立马就和自己两个发小组了个乐队,专门写些燥了吧唧的朋克音乐。
两个发小一男一女,女主唱常欣唱配男吉他秦潇,而他这个混不吝气质就被发配去打鼓。程声乐得打鼓,一腔挥之不尽的青春荷尔蒙全化作汗水洒在架子鼓上。但他打得实在一般,节奏稳定性差得出奇,鼓棒一敲起来,稀碎的鼓点就像被十个黑衣人追杀,又急又糟心,和他本人一个德行。
程声弹吉他更是一绝,和弦都按不准,发出的声音像老驴拉磨,他原先还起过做吉他手的心思,但他每按一次弦内心就要大叫一声:“痛死老子啦”,后来尝试几次后终于决定不再为难自己,再也不提吉他手这茬,还试图洗脑俩发小“鼓才是音乐的骨架”,自我陶醉式地拼命练习没比吉他好多少的打鼓技术。大一的第一个暑假,程声和两个发小在外面特意找了个小平房做排练室,就在他们几个人家附近,三个人每天叼根冰棍往排练室走,过几个小时又擦着汗从里面走出来,蹲在一起抽两根烟,再买三瓶冰镇北冰洋呼噜噜喝光各回各家。
程声整天挥着鼓棒泡在一堆底鼓、军鼓、节奏镲里,但心里那股躁动丝毫没发出去,反而随着越来越热的天气变得更不舒服。他有点迷茫,还有点讨厌这个地方,急不可待地想去别的地方走走,往南潮湿些,往北凉快点,他觉得哪里都比他现在呆的地方强百倍。
他们今天练得顺利,三个人在排练室互损一番各自技术后提前收拾东西去小卖铺,买了三瓶北冰洋,咬着根吸管吸得呲溜呲溜往家走。
他们两男一女正吊儿郎当地往大院里面走,警卫员看见程声忽然朝他招招手,正气凛然一声喊:“程声!”
程声一头雾水地回头,“怎么了哥?”
“你爸等着你呢,小心点儿!”警卫员站得笔直,朝他努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