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明白啊,原来这是可以发生。
理解是,小说可以选取小概率事件去写,甚至可以做适当夸张,只要作者态度是端正,不去偷偷地赞美施,bao者,不去蔑视受害者,不去宣扬恶行快感,就是可以。欢迎起来探讨这个问题啊!(直有疑问,就是,莫泊桑小说里有没有性别歧视,还是在从反向对女性表达同情引起思考?)
再个就是最近看到相关报道,然后就查下,越查越觉出社会对女性不友好,以及法律在女性被性侵这块儿无力……
关于好几个问题,比如被性骚扰(非强*)以后报不报案?打不打官司?要不要经常提醒女性不要穿特别美时候独自上街,这算不算性别歧视?被性侵时候要不要反抗?诸如此类乍看好像早就有答案,觉得毋庸置疑啊,但是看几个事例以后就觉得,还真没那简单。发生那种事以后,对女性而言就像走钢丝,掉到左边有鳄鱼,掉到右边有鲨鱼,只有很幸运人才能安然走到对岸。就很想写下,和大家讨论下。
因为写文和看文最大个动力就是什呢,个人生活是在自己个舒适圈里,思考人生啊什机会比较少。通过看或者写别人故事,还有看别人发表意见,可以刺激这种思考,让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世界都有更多理解。
嗯不小心说太多……最后这段还是删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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