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杉矶,午夜十二点。
乌蔓见追野指尖夹着烟灰都抖落到腿上都浑然不觉,出声提醒他:“你在想什?”
追野回过神,掸掉烟灰,嗓音喑哑:“在想,你是真不会唱《小茉莉》吗?”
“……怎突然说起这个?”
“你明明唱得很好听。想当年那个巡演歌舞团,大概没有人会比你唱得好吧。”
乌蔓愕然:“……你在巡演团时候,就认识?”
追野点头说:“准确来说,是你在歌舞团最后天。”
歌舞团最后天,那个时候,她应该是随着去到青泠。
她试探地问:“在青泠……见过你?”
乌蔓从脑海中尘封图书馆里翻阅,她只记得自己去过,对那个县城有个非常模糊印象。具体细节,她记不清。
毕竟那对她而言,只是太久远时光中不怎重要笔。
那个时候她到可以离开家年纪,便毅然决然地离开。她身无长物,会只有这些年苦学才艺,跟着个不入流巡回歌舞团混饭吃。这中间去不少地方,到现在她还能记住青泠,是因为那是她和歌舞团闹掰最后站。
在这之后,她买张去北京票,遇到赵博语,从此人生天翻地覆。
在她正式进入娱乐圈之后,赵博语就给她打造个不会唱歌人设,就是为将她从那个草根艳俗歌舞团经历割裂开来。
她当时也反抗过,唱歌是她正经学习才艺,她靠这个吃饭挣钱闯荡江湖,堂堂正正,有什不对?那都是她人生经历里部分,为什要掩藏?
赵博语却笑她天真。
他说,你以为粉丝真喜欢看你卸妆之后最原本样子吗?没有人喜欢灰扑扑乌鸦,都喜欢华美夜莺,即便只是乌鸦涂彩漆而已。
如果他们知道那些过往,就像是看见彩漆脱落小块,露出底下难堪。那你就会被打回原形,失去所有喜爱。
从那之后,她便不再唱,变成只失声夜莺。
她未曾想过,眼前这个人居然目睹过自己还可以放声大唱日子,那个……最开始自己。
追野叹息着说:“阿姐果然把忘记得很彻底。所以直没说,因为说也没用。”
她怎会想到呢?曾经那个哭得满脸皱,短暂坐过她后座小男孩,已经长成如此惊才绝艳青年。
他吐出层烟圈,表情模糊:“不想用任何其他身份出现在你面前,个萍水相逢弟弟,或者是这些年直在关注你粉丝……都不好,只会让你看轻。”
他跳下堤坝,摁灭烟头,想靠近她,又忍在原地没动。
“无耻地费点心机,先引起你注意,再单纯地以个男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