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吃得惯就太好。”
谭渡之笑:“你做菜都很好吃。”
如果叶缓归在不慕仙,他定会是最受欢迎大厨。
此时锅里红烧肉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肉香味在小院外都能闻得到。
当叶缓归揭开锅盖时,招财进宝两又开始守着它们食盆等待投喂。
叶缓归先取出个大碗,连肉带蛋盛满满大碗之后,他将碗放在边碗柜中。
谭渡之感觉到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这个碗柜,好像是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红烧肉盛在另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从库房里面翻出来。做好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个人饭最难烧,做少不高兴开火,做多又怕吃不完浪费。有这个柜子,吃不完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天八天拿出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大忙,要知道有些菜就是第顿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就会变。
盛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肉和蛋依然装满满大碗。浓油赤酱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叶缓归端着大碗往餐桌上放,肥瘦均匀肉还抖抖。
浓稠酱汁在肉上缓缓流淌着,此时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样子完全不样。叶缓归选这刀肉层瘦肉层肥肉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浸染已经成漂亮枣红色。
鲜香香味像是把钩子狠狠拉扯着食客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它们直接叫出来。厨房里面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声音,叶缓归被缠得没办法,只能只小动物给两块。
招财进宝头就扎到食盆里面,肉很烫,小两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舔着肉上酱汁,明明迫不及待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就去忙着清炒莴笋去。没会儿,叶缓归手中就多盆清脆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看就很有食欲。
他端着盘子转头,就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相对。叶缓归疑惑问道:“怎?”
谭渡之道:“进宝肉吃完,它问要肉吃。”
叶缓归摸摸进宝脑袋:“调味料太多对你身体不好,你真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着起哄。叶缓归实在没办法,只能又赏它们两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筷子夹第块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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