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4章(2 / 7)

想取代它们在狼群中的位置。

并且加勒觉得只要自己和加诺联爪,就能做到,可惜加诺一直不认可这个做法。

比起索亚它们,加勒对亲哥的不信任更加气恼。

“加勒。”加诺看加勒叼着野牛往前拖行,它道:“我来前面拖行,你在后面叼着野牛的后腿。”

加勒充耳不闻,自从上次加诺拒绝和它一起挑战索亚开始,加勒就是这副“我听不见”的态度了。

霍北不是没看到这对兄弟之间的矛盾,但狼群就是这样,包括它狼王的位置,如果有一天它被其他狼挑战成功了,那么狼王的位置也得拱爪让狼。

齐楚从一开始还不乐意将自己尾巴处秃毛的地方露出来,不过这种事情只要做了,就没了羞耻心,他现在已经摇晃着尾巴跟在霍北身边,丝毫不在意了。

“其实我们也可以挖一个大的坑用来储存食物。”齐楚提意见道。

霍北头也不回,目光直视前方,它平静道:“你是爪子痒了,又想拆窝了是吧?”

“我怎么会想要刨坑呢?”齐楚凑过去,尾巴摇晃得更加欢快,以至于后面的几头狼都没眼看,齐楚舔了舔獠牙道:“刨一小块。”

“……”霍北叹气道:“等会带你去练习耐力,如果你回来的时候还有力气刨坑,那你就刨吧。”

霍北已经打算将训练量提高三倍,现在的训练量对于已经逐渐适应狼群,并且越来越兴奋的齐楚已经不够用了。

*

狼群栖息的地方离冰湖不远,是一个绝佳的狩猎地点,易守难攻,别的掠食者想要占据这里就必须打败霍北的狼群,但显然这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冰雪初融之后,齐楚掉毛就更多了,有时候抖落一下,都能漫天飘毛,但即便这样也不见他的毛量减少,依旧十分蓬松,没有半点秃毛的风险。

“别的狼群会来这边吗?”齐楚发现在这里的这么长时间里,除了上次遇到的失去幼崽的两头狼之外,就再也没有遇到别的狼了,他好奇道:“狼很少?”

“不。”霍北低头喝水,旁边的野鹿小心翼翼上前,确定狼群没有攻击意图,这才低头喝了点水,但很快就溜走了,霍北转过头看向不远处的灌木丛,积雪慢慢消退,树枝和灌木丛都开始冒出了青绿色,但西伯利亚这样的地理位置和天气,想要快速融化积雪是不可能的,一头猞猁从灌木丛中钻出来,它立起的耳尖微微动弹了一下后,犹豫片刻便扭头朝着树林里走去。

“如果其他狼群过来,会打架吗?”齐楚趴在一旁,吃饱喝足的他感觉这段时间皮毛都柔顺光滑了许多,更显蓬松了,整头哈士奇顶着蓬松的狗毛,看起来比狼圆润了不少。

霍北对于自己养出来的“狼”非常满意,就是掉毛这件事情让它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坏消息:施铮死了。好消息:没死透,而是穿越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坏消息:物种变了,穿成了个西游记里的妖怪。好消息:是个能力强大的妖怪,乃是与孙悟空和牛魔王结拜的七大圣之一的狮驼王。坏消息:七大圣早解散了,孙悟空还在五行山下压着,他八成也被上面重点关注着。好消息:施铮绝不向命运低头,力争有一番作为。坏消息:努力的方向发生偏差,成了一个大魔王。---不算消息的消息:施铮捡了个跟班袁持誉。坏消息:貌似是个废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莫扎他和ko的故事有酱紫一个攻,用IT技术征服了受的大脑,用厨房技术征服了小受以胃为代表的上半身,然后仍然是技术= =,征服了小受的口口(自带屏蔽)。所以……无论什么领域,技术流都是强大的!本文的宗旨是歌颂技术流,督促大家向技术流靠拢>o<KO攻属性:人 妻,黑客,穷人,上门女婿,爱推倒莫扎他(郝眉)受属性:傲娇,炸毛,省状元,富二代,好推倒

大宋第一衙内

素衣渡江
“我姓高,是个衙内,这么说,大家可能还是很模糊,那就直白的讲吧,咳,我爹是高俅,没错,就是水浒传里那个大反派高俅,我是他的儿子高衙内。”高铭悲催的穿越到了草莽世界水浒传,不幸成为了高衙内,真是好汉横行,仇人林立。可他没有办法,既来之则安之,争取做个大宋新衙内吧。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攻二不想走剧情[快穿] 嫁入豪门的影帝[娱乐圈] 万人嫌和隐婚竹马上恋综后 死而复生的恋人是大邪神 骑士病 睚眦乱臣 继承来的雌虫是理想型[虫族] 星际珍稀虫母[虫族] 红树莓 时间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