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就从男人的掌心落到了沈清棠掌心,一闪一闪地亮着,沈清棠一动也不敢动,生怕它飞走了。
“喜欢吗?”
“嗯!喜欢!”
“喜欢便好。”
之后有更多的萤火虫围着沈清棠飞来飞去,沈清棠追着它们到处跑,男人仍坐着,笑盈盈地看着他。
回眸的一瞬,正正巧撞进男人的眼睛里,那双眼睛比那漫天的流萤还要漂亮。沈清棠停下来,慢吞吞走过去,很近地凑到男人跟前。
男人淡笑道:“怎么了,这会儿又不嫌弃我了?”
不嫌弃,也不怎么。他就是……想碰一碰男人的眼睛。像之前碰男人的嘴巴那样碰。
咬一咬。
贴一贴。
但最后他到底什么都没做,只是拉起男人的手,说:“我想回家了。”
男人身体不好,夜深露重,在外面待的时间久了,沈清棠怕他又生病。
而那个亲吻,那份悸动,便藏进了流萤之中,成了小花妖一个人的秘密。
落霞山在邻市,一来一回六七个小时,陆父陆母是傍晚出发的,即便求完平安符立刻回来,最起码也要等到十一二点。
但恢复了记忆的沈清棠一刻都没法再等下去,他在陆铮病床的周围布了个感应结界,确保这边如果有什么事自己能第一时间赶到,便回了陆家。
虽然现在已经是十月中旬,院子里的那棵海棠树却依旧长得很好,枝繁叶茂、叶片绿得发亮,也不知道是因为有沈清棠在,还是陆铮之前让人浇的那一桶马粪起了作用。
粗壮的树干上用红绸缎系了个大红绣球,上面用黑色马克笔写了他和陆铮的名字,字是好看的、审美却糟糕透了。
好好的一棵海棠树被这么一搞,看起来简直又傻又丑。
不论是沈清棠还是陆家其他人,走过海棠树的时候都会下意识捂脸——不忍心看,越看越心痛、越看越怀疑自家儿子/少爷是脑子长泡了。正常人干不出这种蠢事。
沈清棠为此无数次后悔把本体海棠的事告诉给这人听,因为自那以后陆铮就像这样天天折腾海棠树,在大红绣球之前,他还试图把两人的照片挂满每个枝头,美其名曰让沈清棠的兄弟姐妹后辈们感受感受他俩的恩爱日常。
后来当然是被沈清棠给阻止了,恩不恩爱的先不提,反正如果真让陆铮这么干了,他以后是绝对不会有脸再靠近海棠树的。
但劝阻陆铮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沈清棠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被捉住后颈承受了对方的一个深吻,就在海棠树下,当着一树绿叶的面。
想到这些,沈清棠不自觉勾起了唇角。
想想也是神奇,刚开始下凡的时候,他还恨陆铮恨得要死,仗着对方“看不见”自己,每天对着人骂骂咧咧拳打脚踢,完完全全将这个人当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