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不坐,偏要蹦到沙发靠背上,两条腿在陆铮手臂边晃啊晃,晃得陆铮心猿意马,只想将这只不安分的小妖精就地正法。
“怎么了,不顺利?”他截住沈清棠的一只脚腕,拇指指腹故意在那块凸出来的骨节上按了按,然后轻柔地摩挲着。
沈清棠觉得痒:“你干什么呀……”条件反射地缩了缩脚,想挣脱开去,但没成功。
耳朵立马红了。
哪有人这么亲密的碰过他的脚腕啊,陆铮的手指微凉,贴在他皮肤上的触感就像有一回他贪玩偷偷碰了电母的法器,当场被过了一层电流,整个身体都麻了。
他有点后悔今天穿这条露脚腕的牛仔裤了。
下凡之初沈清棠穿的一直是那身红底绣金边的月老服,他们神仙的装束总是几百几千年一个德性,轻易不做大的改变,每天掐个拂尘诀,就相当于凡人的“洗衣服”了。
但陆铮是个事儿精,给他买了一大堆的衣服裤子回来,他每换一套都能得到对方的一句夸,沈清棠被夸得飘飘然,从此爱上了凡人的装束。
有时候兴致起了,一天能换上三四套衣服。至于那身月老服,早不知道被他丢哪里去了。
“新邻居不在?”脚腕是很好摸的,越摸越舍不得撒手,手掌蠢蠢欲动的还想继续往上。
不过陆铮是个懂分寸的,没敢做得太过,适时松开了手,捏着自己的手指骨节,不动声色地问:“怎么又哭丧着脸?”
作者有话说:
谁说棠棠是学渣,明明很会活学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