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里头豢养了只头顶上一抹红的小金丝雀,见来了人,叽叽喳喳的叫唤。
郑寒翁捉着个铁锹,头戴个旅游团发的大红鸭舌帽,背心大裤衩,推了阳台纱门从里屋出来,见郑斯琦从后门没声没息地进来,吓了一大跳。
“哎哟嘿。”郑寒翁一抬帽檐儿,撇嘴皱眉,嘴边的两道褶子舒展开来,“正门不走非走后门儿,我当进了个蟊贼呢。”
“我这么大个儿当蟊贼像话么。”
郑斯琦觉着乔奉天吓得比他老子还惨,方才还老老实实被自己紧紧握着的手,像条小鲤鱼似的倏然就猛抽走了。
乔奉天措手不及,也还是一眼把郑斯琦的父亲打量了个大概齐全。他本以为一辈子搞学术的研究员,得是白衬衣黑西裤,始终一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鼻梁端架个细框镜,看着温文儒雅,和声细语,实则是进退有度的那种人。换句话说,肯定是和郑斯琦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郑寒翁可看着一点儿不讲究,说的不地道些,分明是个邋里邋遢的小糟老头。皮肉懈的不成样子,背也佝偻的挺厉害,倒是一双眼睛看起来像个年轻人似的通透明亮,不像有些人,,年纪大了,就蒙了层雾进去。
“您还说呢,您就总记不得锁后门儿,姐跟您说了得有八百遍了吧?您就不听,迟早家就给人搬空了。”
郑斯琦手背到后头比了个V,食指和中指又兔耳朵似的俏皮地弯了弯。乔奉天看了就没辙地在心里笑了——郑斯琦在逗他,安慰他,让他别怕,没事儿。
“咱大院儿里哪儿真有贼啊。”
“上月您那小电驴是自己长腿儿跑的是吧?”郑斯琦侧身让乔奉天从门外进来,顺手合了铁门,“现在人杂,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天儿说什么好好地侯爷府成了大杂院儿。”
“你甭跟我抬——哟,谁啊这?”
郑寒翁盯着眼生的乔奉天一怔。
乔奉天本来就显小,今儿又特意穿了白T白鞋,搭一条天蓝色的水洗牛仔裤,学年轻人的时髦穿法,往上翻了一道裤脚,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截脚腕儿。相较之下看起来更小,二十不得了。
“你学生啊?”
郑斯琦听了想扶额,还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作者有话要说:
不久大概就完结了吧大概,毕竟生活里的很多问题对我而言是永存的,不可能一次解决清楚的,给予一个迎阳的正确放向,我觉得就很够了。好与不好,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认真接纳,并且自勉。提前感谢各位四五个月来的鼓励与陪伴。